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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MA·· 15 天前AI 评分70

欧盟理事会松绑A1证明义务:商务旅行及短期活动豁免事前申报

EU lockert Pflicht zur A1-Bescheinigung

AI摘要

欧盟理事会于2026年9月28日通过社保协调规则改革,对商务旅行以及30天内累计不超过3个连续工作日的短期活动,取消事前告知社保机构并申请A1证明的义务,建筑业不在短期活动豁免之列。改革首次明确定义商务旅行,参加业务会议、会议、研讨会及培训等属商务旅行,但提供服务或交付货物的差旅被排除;相关事前义务新规将在条例生效24个月后才开始适用,此前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正文 · AI 翻译

欧盟新规为商务出差和短期活动设立豁免——展览业的重要一步

欧盟理事会于2026年9月28日通过决议,放宽跨境活动A1证明的义务要求。欧洲社会保险制度协调条例的改革规定,在两种情形下,将不再需要在赴欧盟境外开展特定活动前通知主管社会保险机构并申请A1证明。这涉及商务出差以及在连续30天内合计不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的特定短期活动。建筑业活动不适用短期活动豁免。

对展览业而言,这是减少官僚负担的重要一步。AUMA长期致力于推动切实可行的规定,并简化跨境商务出差的A1办理流程。

商务出差的新定义

改革首次明确定义了条例意义上的商务出差。指与雇主或自由职业者的商业利益相关的、时间有限的受雇或自雇活动。

明确包括参加商务会议、文化和科学活动、会议和研讨会以及培训和进修的出行。而以提供服务或交付货物为目的的出行则不包括在此定义之内。

对展览业而言,这一区分尤为相关:根据新定义,参加商务会议和会议属于商务出差范畴。此类出行今后将不再承担事先通知主管社会保险机构和申请A1证明的义务。

短期活动同样豁免

另一项便利化措施涉及在欧盟境外的活动,即在连续30天内合计不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的活动。此类情形下,上述事先义务也将取消。建筑业活动明确不适用此项豁免。

新规定涉及事先通知义务以及申请适用社会保险法规证明的义务。它并不从根本上改变关于适用哪国社会保险法律的规定。此外,如主管机构要求,雇主仍须提供必要的证明。

生效与适用

条例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的次月第一天生效。不过,关于实施条例第15条事先义务的新规定设定了较晚的适用起始时间:应在修订条例生效24个月后才开始适用。在其开始适用之前,现行规定仍然有效。

AUMA将继续跟进后续实施情况,并继续致力于为国际商务旅行争取切实可行的框架条件,减少不必要的官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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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UMA · aum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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