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评比表彰和授牌命名
新规明确,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评比表彰,不得以发文、授牌等形式认定命名。办法列明清单之外的5类活动不得以表彰评选评奖方式开展,并规定不得借举办峰会、论坛、展会等活动进行颁奖表彰、认定命名,不得开展含“国家”“中国”“中华”“亚洲”“全球”等类似含义字样的评比表彰活动。作者认为新规有助于杜绝有偿授牌、净化展会市场环境,而合规经审批的评比仍可正常开展。
NEWSROOM
新规明确,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评比表彰,不得以发文、授牌等形式认定命名。办法列明清单之外的5类活动不得以表彰评选评奖方式开展,并规定不得借举办峰会、论坛、展会等活动进行颁奖表彰、认定命名,不得开展含“国家”“中国”“中华”“亚洲”“全球”等类似含义字样的评比表彰活动。作者认为新规有助于杜绝有偿授牌、净化展会市场环境,而合规经审批的评比仍可正常开展。
《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新规原则上要求每个社会组织只能设立一个评比表彰项目,且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次,涉及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