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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 22 天前AI 评分74

2026年度浦东新区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发布

年度浦东新区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发布!

AI摘要

浦东新区发布2026年度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对引领型、优质型、创新型三类展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资金奖励。申报项目须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内执行完毕,同一家申报单位本次享受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首批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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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浦东新区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延长<浦东新区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的通知》(浦商委规〔2025〕4号)文件,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项目类别

(一)支持引领型展会

支持在浦东新区举办,国际影响力强、行业带动效应显著的专业展会,以及获得国内外会展权威机构认证的专业展会。

(二)支持优质型展会

支持在浦东新区举办,与世界级先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性未来产业等浦东新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方向相契合的专业展会。

(三)支持创新型展会

支持首次在浦东新区举办的专业展会。支持在实施绿色化、数字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专业展会。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引领型展会

经综合评定后,给予每个展会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支持项目数量一年内不超过5个。

(二)支持优质型展会

经综合评定后,给予每个展会项目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资金奖励。支持项目数量一年内不超过10个。

(三)支持创新型展会

经综合评定后,给予每个展会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奖励。支持项目数量一年内不超过5个。

三、支持对象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举办单位。

举办单位,是指负责制定展会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对活动进行统筹、组织和安排,并对活动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业、社会团体、机构。

(二)申报资金的展会项目应为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包括国际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境外民用经济技术来华展览会,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出口商品、投资贸易(利用外资)、技术出口、对外经济合作洽谈会或交易会。

(三)申报资金的展会项目需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内执行完毕,且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备案等工作。

(四)同一家申报单位享受支持金额本次不超过200万元。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获得过浦东新区其他公共财政资金支持的;

(2)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3)党政机关举办的展会项目,以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会;

(4)申报单位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满3年的;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的。

(六)以下两种情况,只能以其中一个展会项目名称及其相关资料、数据提交申请:同一展会项目分期、分季度举办的;同一举办单位在一年内举办多个主题相同或相似的展会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展览项目完成时间分批将申报材料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第一批:项目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内执行完毕的,请于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23日期间报送材料,需提前通过电子邮件预约并确认具体报送日期。

第二批:项目于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内执行完毕的,请于2026年11月1日至11月6日期间报送材料,需提前通过电子邮件预约并确认具体报送日期。

2、组织项目初审及专家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资金至申报单位。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表(含申报承诺,格式见附表)(原件) 。

2、申报主体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与展览场馆签订的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如存在延期情况,提供相关变更、补充协议(复印件)。

4、场馆方出具的展览面积结算清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第三方门禁服务商出具的展会入场人数佐证材料(入场人数相关展后报告、每日数据等)(复印件)、举办单位与第三方门禁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6、 展后报告(含项目实施情况、效果分析、媒体报道、图文资料等)。

7、展会项目获得国内外会展权威机构认证结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请表所填数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含注册地国别(地区)信息的参展、参会企业名录;

(2)展位图(包含可证明参展面积或特装面积的相关材料);

(3)展会获行业权威机构认证的相关材料;

(4)行业领域头部单位参与展会项目的相关材料;

(5)展会期间新品首发的相关材料;

(6)配合开展文商旅体展联动的相关材料;

(7)属于“母子展”培育模式(从项目成熟“母展”导入资源进行培育运营“子展”)的相关材料;

(8)包括本届展会在内,展会连续三届及以上在浦东新区举办的相关材料;

(9)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展会运营服务方面有数字化新技术应用、绿色环保技术应用等亮点)(复印件);

9、属于联合举办的,由各举办单位协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各方的约定证明材料或其他方的授权证明材料(约定或授权一方开展申报、收款等事项)(原件)。

六、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有效。如出现伪造资料虚报冒领情况,经核实后取消申报资格或结果,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需按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且加盖骑缝公章。其中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3、申报材料除提交书面材料外,还需提交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应包含全部书面材料的内容,采用pdf格式。提交介质为U盘(一份)。

申报材料接收地址:

浦东新区航运和服务业促进中心(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213室)

联系电话:

王老师 021-50151975

马老师 021-50151979

预约邮箱:wangyn02@pudong.gov.cn(请提前通过电子邮件预约并确认报送日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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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浦东新区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RwPt7oJbLZUOMc6bltw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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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浦东会展 微信公众号

来源:全国工贸联会展工作委员会 · mp.weixi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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