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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说会展· 陈旭 李兆楠·· 2026-07-04AI 评分24

西北会展老板称公司股权遭北京某知名会展公司“非法侵占”,现又被单方关停

她的公司资产资源被“非法侵占” ,如今又被强制关停

AI摘要

一位西北某城的会展老板爆料称,2024年7月其将股权变更至北京某知名会展集团名下(集团占60%控股、其持股40%),但集团至今未按约支付300万元股权收购款,还单方召开股东会罢免其法定代表人职务、向经侦报案“职务侵占”(至今未立案)。今年集团单方关停公司、清退全部员工并拖欠供应商货款,却继续以“控股股东”身份向客户催款。当事人已留存证据,计划通过诉讼追回欠款并剥离对方品牌独立运营。

正文

旭说会展

——只为适用人群提供阅读素材——

天太热,吃口瓜冷静冷静。所以今天给大家发放大瓜,人手一个。

大概在半个月前,一个来自西北某城的会展老板就给我提供了许多材料。她正在遭遇不公。

她的公司、她的资产、她的资源已经被北京某家知名会展公司“非法侵占”(我理解为侵占,因为那家北京公司从头到尾没有给她支付股权转让款)。

而如今,北京那家公司又无理由要求她关停公司,且没有任何赔偿。她感到憋屈,无处伸冤,只好找我。像这种事,我是一定要说一说的。

下面是“受害公司”(爆料者)阐述事情始末的文字——

关停公司、清退员工、拖欠供应商——却在向客户催款

今年,对方单方面关停了公司。大门落锁,电脑封存,业务戛然而止。

紧接着是强制清退全部员工——没有提前通知,没有补偿方案,没有体面的告别。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他们连“合法”这件事都没做到。

供应商的货款,拖着不付。对方明确违约在先,却连最基本的清偿义务都要逃避。

唯一没忘的,是继续向客户催收项目款——以“控股股东”身份,跳过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我,直接向客户发函。

公司没了,员工走了,供应商的钱不给了。他们眼里只剩一件事:钱,还是要收的。

《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我并不是要站在道德高地上评判谁,只是想提醒:商业可以竞争,但不能无底线。

关得了门,关不了账。清得了人,清不了债。

股权我给了,钱他们不给。两年了,分文未见。

2025年初,我依约将所持65%股权变更至北京某家知名会展公司名下,协议约定“变更后3日内付清全部转让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履行了义务,他们背弃了承诺。

两年间我垫钱、跑业务、养团队。他们做了什么?

单方召开股东会,强行罢免我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程序违法;以“职务侵占”向经侦报案——至今未立案;绕过法定代表人直接向客户发函:“钱别付给xx(我的名字)”——试图截断公司正常收款通道。今年,他们关停公司、强制清退全部员工、恶意拖欠供应商货款。唯一没忘的,是继续向客户催款。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两千五百年前已经说尽。一个连基本契约对价都拒不支付的企业,根基已失。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孟子之言,放在今天依然适用。以刑事报案施压、以关停清退收场、以截断收款通道为手段——这不是商业竞争,这是对商业伦理的践踏。

《道德经》说:“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守厚道、讲诚信,本该是商业的底线。

我不是输给竞争,是输给一个连谈判都不愿的对手。我不恨他们。但如果你问什么是“不信不义”,以上就是。

网友吃瓜—会展风云变幻

我作为第三方的客观简述

一、起因

当事人原本独自经营西北会展公司,全家收入都靠这家公司。多年和北京一家大型会展集团有合作,看中对方品牌、客户资源,想借着平台拓展自有展会业务,又不想局限在管控严格的医药会议赛道。

2024年7月双方签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工商变更,北京集团占60%控股,当事人持股40%。合同明确股权变更3天内,集团要付给当事人300万股权收购款。

当时当事人没分清转让款和公司实缴资本金,加上信任大企业,没主动催要这笔钱,同时双方只签了转让协议,没约定业务扶持、权责、退出机制等补充条款,埋下隐患。

之后近两年,公司运营、垫资、招人、跑业务全靠当事人扛,集团承诺的大量优质医药项目没兑现,只给了少量小额单子,公司持续亏损。

二、矛盾爆发

一次员工辞退事宜过后,集团单方面提出压低当事人股权,没同步任何扭亏方案;还没协商完,对方直接说要撤资。

但集团从头到尾没兑现300万转让款,根本不存在撤资一说,还给出两个苛刻选择:要么当事人40%股权白转给对方,300万欠款一笔勾销;要么对方60%股权无偿退回,但当事人必须注销带对方品牌的公司。

当事人没有同意,同步咨询律师,准备通过法律追回300万欠款。

三、对方后续施压手段

集团清楚一旦起诉并冻结账户,会严重冲击自身本就薄弱的盈利,于是采取各类手段逼迫当事人妥协:

1. 单方面发函声称要更换法人,仅凭60%股权,法律上无权单独操作;

2. 联系所有合作客户造谣,谎称当事人已离职、公司关停,甚至捏造当事人职务侵占、已经报警;

3. 散播公司账户冻结的假消息,煽动员工恐慌;

4. 试图借助公安渠道,用刑事手段干扰这场民事股权纠纷。

5. 借口陕西公司冻结支付,拖欠供应商款,员工工资报销,到现在都不给付。

四、核心冲突根源

双方业务规划完全不合:集团主营受限严格的医药会议,想要全盘管控业务;当事人想自主做市场化展会,需要完整经营自主权,经营理念从根本无法统一。全程当事人没有主动争吵、抹黑、抢夺资源,只留存全部聊天、函件证据。

五、当前现状&重点

1. 法律层面: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备案有效,对方拖欠300万转让款违约事实清楚,律师判断起诉、冻结对方账户胜诉概率很高;对方给出的零对价转股方案无法律支撑。

2. 损失情况:当事人投入资金、人脉、人力运营近两年,没拿到约定收购款,还独自承担亏损,经济、精神双重损耗。

3. 对方行为逻辑:集团自身营收承压,害怕300万赔付+账户冻结影响经营,才恶意施压。

4. 后续安排:当事人保持克制,不主动激化矛盾,手握完整证据等待开庭,通过诉讼追回欠款;官司结束后计划剥离对方品牌,独立运营自有会展业务。

事件正在发生。若没有得到解决,将不排除实名报道。此稿一经发布,恕不撤稿。

(文中图片仅为示意,如有不妥联系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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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旭说会展 · mp.weixi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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