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作出规范。新规涉及学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分支机构管理,与会展行业及会展活动的举办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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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管理作出规范。新规涉及学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分支机构管理,与会展行业及会展活动的举办相关。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共29条,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会展BEN摘出与会展活动行业高度相关的条款,包括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称为会长、秘书长,未经批准不得在活动中冠以中国、国际等字样,以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开展活动应使用社会团体印章。